Time:2017-07-01 14:58:00
自集团纪检监察室4月份成立以来,在集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紧密围绕集团(中心)实际,扎实工作,忠实履职,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,为顺达集团高效健康地运行提供了纪律保证。 一、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要求,6月份集团(中心)与托管企业主要领导签订了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书》,督促各托管企业 “一把手”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,实现了一级抓一级,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,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整体合力。建立健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,要求集团(中心)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填写《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事项报告表》。 二、强化教育和监督,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为在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、制度化中结合 “三真三实”教育列为今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之一。为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,在集团(中心)党政班子成员及所属单位主要领导范围内开展两次警示教育活动,制定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,每名领导干部书写了心得体会。通过反面典型案件的学习、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,切实增强集团及托管企业领导的纪律意识、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,自觉竖起道德高线,严守纪律底线,为集团的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打下良好的思想作风基础。 三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,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1、按照集团党委的工作部署,4月27日至5月11日,集团子公司及托管企业的财务交接工作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监交,为集团(中心)规范财务工作提供了纪律保证。 2、依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《廉政准则》的相关规定,对集团子公司、中心托管企业民主推荐及任免通知等进行了全程监督,确保群众的参与权、知情权和选择权有效行使。 3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,5月17日至5月24日,对顺达中心15户托管企业领导及职工工资情况进行专项调查。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实进行了通报,并依据相关规定提出来具体要求。 |